勞動合同解除索賠

勞動合同解除索賠
勞動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中也要寫明工作的具體內容以及工作的具體期限,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也是需要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