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法庭上不承認彩禮該如何辦

女方在法庭上不承認彩禮該如何辦
女方在法庭上不承認彩禮該如何辦
1、女方在法庭上不承認彩禮的,提出彩禮主張的男方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如行卡匯款單、轉賬記錄等,如果證實屬於彩禮,並且查明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退還。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