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內容不矛盾的遺囑

兩份內容不矛盾的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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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份遺囑哪份生效

本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原則上應平均分割。在沒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一般只要是結婚期間取得財產就屬於共同財產。但是,但這絕不意味著所有的離婚案件都是平均分配。在離婚案件處理中,還需要堅持以下原則:

1、協商一致原則。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適當照顧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