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調解員

醫患糾紛調解員
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隊伍。
誰都不想家裡吵吵鬧鬧的,所以以下是關於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隊伍調解技巧   1.矛盾緩和   婚姻家庭糾紛多由瑣事日積月累引起的,一旦爆發容易使矛盾極度對立,要馬上徹底解決雙方的矛盾,並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緩和雙方矛盾的工作,確保矛盾不進一步惡化,以免造成難於挽回的後果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2.情緒疏導   婚姻家庭糾紛,往往與感情上的糾紛有關。要解決雙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緒疏導上做工作,幫助雙方回想感情好的時光,逐步發現對方的優點,理性包容對方的缺點,使當事人逐步回到對對方的現實看法中。情緒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後,調解處理糾紛的工作難度就會逐步降低。   3.藉助外力   父母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糾葛,往往因雙方之間情感互動出現問題才會產生矛盾。因此,單純依賴夫妻雙方往往難以將矛盾及時化解。這時要藉助雙方共同的熟人,如與雙方關係密切的朋友、有較高威望的長輩、單位領導等參與調解。通過家族的威望或組織的力量來教育存在一定過錯的一方,形成雙方當事人關係新的均衡,調解工作就會事半功倍。   4.抓住主要矛盾   婚姻家庭矛盾的起因是多樣的,如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一家人可以相安無事,但有時也會因一個矛盾觸發而導致關係緊張。因此,雖然雙方爭吵時出現的爭執點很多,但關鍵問題往往只有一兩個。調解工作要重在抓住主要問題,將雙方最大的對立面儘可能消除,其餘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5.親情喚起   親情喚起是婚姻家庭糾紛化解中最常見、最有效也是最獨特的方法,這主要源於婚姻家庭關係的本質和內容主要是情感。親情是世界上最牢不可破也最無私的情感。喚起親情,等於喚起了當事人之間最深的紐帶,雙方在面對矛盾時就會相對剋制,矛盾化解也就有了抓手。但是,類似“這是你自己的孩子”、“這是你自己的父母”的話,可能並不是總有用,只有在雙方情緒和緩時,幫助喚起當事人對親情的感受,才能帶來較好的效果,否則可能得到的是“我沒有這樣的孩子”、“我沒有這樣的父母”的決絕表態,反而加劇對立,不利於矛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