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拘役四個月是可以嗎

輕傷二級拘役四個月是可以嗎
輕傷二級拘役四個月是可以嗎
1、輕傷二級拘役四個月可以,輕傷二級只要符合條件是可以判拘役或管制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