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減少和抽逃出資

註冊資本減少和抽逃出資
註冊資本減少和抽逃出資
減資是指企業為彌補虧損,調整資本而減少企業資本的行為。

企業減資需獲股東大會的特別批准。

減資的方法有兩種: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

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

有兩種做法:

發還,對已繳足的出資,將其一部分返還給股東;

合併,在公司虧損時,依出資比例減少每一股東出資,以抵消應彌補的資本虧損。

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驗資註冊後,股東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卻仍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一種欺詐性違法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目前抽逃出資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驗資註冊後,將貨幣出資用於償還股東個人債務或他人個人債務,這常常表現為發起人或股東用借款或貸款作為註冊資本,一旦公司設立後,就將借來的出資抽回,歸還原主。

2、公司驗資註冊後,非因經營或正常業務開支又沒有正當理由抽走貨幣出資。

3、把他人的實物“借”來出資,公司一經註冊,再將它歸還原來的權利人。

4、公司驗資註冊後,將已辦產權轉移手續的實物、工業產權、專利、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再無償或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