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