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夫妻債務

捏造夫妻債務
捏造夫妻共同債務並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刑法論處嗎

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罪在具體適用方面的若干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依法懲治發生在民商事案件審判、執行程式中的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


司法解釋規定,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係,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以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或者以捏造的事實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的,屬於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


根據司法解釋,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的,以“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