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一般納稅人抵扣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抵扣
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自建倉庫,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自建倉庫,增值稅可以抵扣,但必須分兩個年度抵扣,其中第一年抵扣60%,第13個月起抵扣40%。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四條納稅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