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註冊

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註冊
商標註冊代理機構合併備案怎麼辦理

備案商標註冊代理機構依法辦理合並登記手續後,應當及時向商標局辦理合並備案,商標註冊代理機構怠於辦理的,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辦理商標註冊代理機構合併備案,應當填寫商標註冊代理機構合併備案表並提交以下檔案:


(一)登記主管部門出具的合併登記證明檔案,或者加蓋登記主管部門章戳的合併登記證明檔案的影印件,或者經過公證的合併登記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二)合併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的影印件,並加蓋商標註冊代理機構章戳;


(三)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商標註冊代理機構名稱以外的其他備案事項同時發生變更的,按照商標註冊代理機構變更備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