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親屬是否可以作為辯護人

原告的親屬是否可以作為辯護人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原告的親屬是否可以作為辯護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原告的親屬是否可以作為辯護人

1、 可以。
2、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託或者受人民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
3、律師。律師是指依照法定程式取得律師資格,並且經過登記註冊,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雖然取得律師資格但未登記註冊的,仍不得以律師身份接受委託擔任辯護人。
4、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鑑於我國當前的律師隊伍尚不能完全滿足實際需要,為了有效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工會、婦聯、學聯等群眾性團體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可以推薦公民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