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拿判決書有什麼後果

被告不拿判決書有什麼後果
判決書有用嗎
仲裁裁決書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為:(1)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實重新申請仲裁。我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規定:我國實行一次裁決制度,即生效後的裁決是解決當事人之間經濟糾紛的最後決定,不得再爭議。(2)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裁決生效後,已是期滿不訴的案件,當事人不得再爭議。如當事人再起訴,法院可不受理。(3)當事人必須遵照生效裁決的條款和規定的期限自動履行。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