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有什麼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商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的; 2、未及時足量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規則違背法律、法規的限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限定的情形招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限定勞動者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