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違章處罰流程

重慶交通違章處罰流程
重慶交通違章處罰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啊?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三)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四)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五)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八)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三)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八)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