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能起訴嗎

丈夫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能起訴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丈夫未盡撫養義務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丈夫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丈夫不履行義務時,有要求丈夫支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由此可見,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故可以起訴父母,要求其履行義務。


    4、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