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地註冊分公司需要上稅嗎

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稅務局的規定,需要執行屬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駐地辦理稅務登記並申報納稅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15條、19條的規定,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於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定賬簿。
如果分公司屬於獨立核算的納稅人,應當獨立建賬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屬於獨立核算的納稅人,財務併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可由總公司確定。

在異地註冊分公司需要上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