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每月15號前向國稅申報。
(2)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每月15號前向地稅申報。
(3)個人所得稅每月7號前向地稅申報。
(4)所得稅季度末的下月15號前向地稅或國稅申報。
(5)印花稅年底12月份申報一次。
(6)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各地申報時間不一樣。一般半年申報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