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股東委託出資可以嗎?

一、一般股東委託出資可以嗎?

一般股東委託出資可以嗎?

股東不可以委託他人出資。股東權利具有人身權性質,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行使。但法律上允許由他人代持股。股東投資時是不能用其他賬人代為轉賬,必須股東本人。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二、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蔘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包括:繳付成本費用後得到公司章程;繳付合理費用後有權查閱和影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三、公司股東承擔的義務有哪些?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出資必須要本人親自處理,這是不能委託他人出資的,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股東們所協商的出資情況來,在股東出資之後法律上是允許他人代持股的,在股東出資之後就可以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