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登出合同是否立即解除
公司登出後公司的法人資格就會終止,法人資格終止後,不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二、公司登出具體步驟
1、清算備案。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已經失去經營主體資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需要開股東大會,決定登出。
然後成立清算組,將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清楚,將清算報告和登出申請書,連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協議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門,進行清算備案。
2、公告。
在工商部門認可的報刊、媒體上釋出登出公告,向社會通報登出決定。
登報日期不得少於45天。
3、稅務登出。
公告期後,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股東身份證、發票、稅控器等材料,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出手續。
4、工商登出。
辦理稅務登出後,攜帶登出證明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會議決議、清算報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務大廳工商視窗辦理登出手續。
5、組織機構登出。
攜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登出證明,到質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登出證。
6、公章登出。
公司登出之後,到政務大廳原備案的公安視窗辦理,公章以及法人、財務等印章都應登出收回。
如果是非法人企業,在辦理工商登出的時候,直接就可以收回公章了。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公司登出,合同能立即解除,公司登出後公司的法人資格就會終止,法人資格終止後,不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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