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什麼叫非營利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七條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二、非營利法人包括哪些
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非營利法人的設立向所有的非營利目的開放。
除特殊功能的非營利法人外,其他的均採準則制,放開非營利法人的設立,諸如業主委員會、甚至合作社等重要的民間組織,均可以自願登記為非營利法人,而獲得法人資格。
1、具備法人條件,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務設立的事業單位,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事業單位法人設理事會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理事會為其決策機構。
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產生。
3、具備法人條件,基於會員共同意願,為公益目的或者會員共同利益等非營利目的設立的社會團體,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4、設立社會團體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在我國《民法典》中,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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