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最高標準是多少

合同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或財物。也就是說,當雙方在履行合同的時候,有一方違反了合同上的相應規定,另一方就有權向違約方提出賠償合同違約金的請求。當然,合同違約金的數額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那麼,合同違約金最高標準是多少呢?

合同違約金最高標準是多少

一、合同違約金的處理辦法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違約金的過高與過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三、合同違約金的最高標準

在法律中,沒有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的規定,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如:雙方約定違約金為2萬元,但因違約實際給對方造成損失1萬元,則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1.3萬元和2萬元之間適當調整違約金金額。

合同違約金一般由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共同約定,其約定的數額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合同違約金最高標準一般為當事人實際損失的130%。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當然,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處理辦法,我們也可以通過諮詢有關的專業法律顧問來解決具體的問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四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