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依據是什麼

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依據是什麼

一、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依據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是否達成一致,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3、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判斷合同成立的方式有:以承諾形式訂立的合同,自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實踐意義,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構成條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至於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則在所不問,它著重強調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現。

合同生效的條件主要有: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義不同。

合同成立與否基本上取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志,體現的是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成立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雙方已就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取得共識。

合同能否生效則要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體現的是合同守法原則,合同生效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的意志已與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實現了統一,合同內容有了法律的強制保障。

3、作用的階段不同。

合同成立標誌著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合同內容所反映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明確。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獲得法律的確認和保障,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以實現締約目的。

簡單地說,合同的成立標誌著合同訂立階段的結束,合同的生效則表明合同履行階段即將開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據。

合同成立的法定條件是判斷合同是否成立的主要依據,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不一樣的,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這兩者之間的構成條件不同,責任形式不同,法律意義不同,賠償範圍不同,合同成立並不代表合同生效,但是生效的合同一定成立,受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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