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全部是1年嗎
1、租賃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而不是一年,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房屋不可以轉租的情況有哪些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才可以轉租房屋;
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徵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
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
(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現行民法典的規定,租賃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而不是一年,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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