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一般婚後取得產權的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房產,只要沒加上對方的名字,無論結婚幾年,都不會成為共有財產。
按婚姻法規定,婚後獲得財產是共同財產,這也適用於婚後購買的房產,不僅要看房產銷售合同的簽訂時間,也要看房款支付時間,支付來源,一般來講婚前簽訂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產是個人財產;婚後購買,一方父母付全款並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也是個人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範圍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對共同財產處理有哪些原則?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地方買賣房屋要求網籤,對於在婚姻期間網籤的,產權應該算雙方的,即使房產證上只是一人簽字,對方也有主張分割佔用的權利。一旦夫妻離婚,對房屋的處理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原則辦理,雙方都想拿到產權,可以在法院的調解下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