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財產約定有效嗎?

假離婚財產約定有效嗎?

一、假離婚財產約定有效嗎?

假離婚財產約定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訂,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是具有欺詐和脅迫的情形(由是是假離婚,本身就具有欺詐欺騙行為,關於財產的處理一般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當事人可以在簽訂離婚協議一年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協議。

二、相關內容拓展

1、離婚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在民政局備案登記之後,即可生效。生效之後,離婚協議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2、離婚協議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籤訂,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是具有欺詐和脅迫的情形(由是是假離婚,本身就具有欺詐欺騙行為,關於財產的處理一般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當事人可以在簽訂離婚協議一年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協議。

3、對於以假離婚為名,而假戲真作的現象在社會上並不少見,而往往因為當事人舉證不力時而弄假成真,同時,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而維權受限,而造成了財產損失。因此,“假離婚”的當事人要慎重對待。

三、法律依據:

1、《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夫妻之間為了對財產進行分割或者有其他的約定而選擇假離婚,也是需要簽訂離婚協議的,並且同樣需要對於財產進行一定的約定,只要雙方自願簽署的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就即刻生效。但是假離婚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因此一定要謹慎對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