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起訴父母要求返還彩禮的流程是什麼

子女起訴父母要求返還彩禮的流程是什麼

一、子女起訴父母要求返還彩禮的流程是什麼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起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4、排期開庭;

6、開庭審理;

7、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的,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起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訴訟費用的收費標準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因此只要是遇到了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事情,先採用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的,那麼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哪怕是子女與父母之間也是如此,正常情況下彩禮就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父母只是具有保管權,但是沒有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