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的。不管是現行的民法典還是之前的婚姻法,都明確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是都均沒有說禁止收取彩禮。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