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財產單獨所有有法律依據嗎?
夫妻財產單獨所有有法律依據,可以約定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結婚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四、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書內容有哪些
1、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2、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
一般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不能過細,建議僅對重要財產作出約定即可。
3、明確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
在婚後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若只是表述為法律上的理解應是每人一半。
結婚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比如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一些工資收入獎金都是屬於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當然了,如果說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相關的協議明確約定夫妻財產分別左右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