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協議離婚的期限是多久
辦理協議離婚的期限是三十天。因為民法典新規定了,協議離婚必須經過一個月冷靜期,在該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的方式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的方式:
一、申請。當事人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予以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哺乳期協議離婚是合法的嗎
哺乳期協議離婚合法,我國法律只是規定,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話,還是可以離婚的,女方可以單獨提出離婚,女方有重大過錯的時候男方也可以單獨提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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