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復婚會復幾次?
沒有次數限制。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復婚、再婚都沒有次數限制。
雖然說法律沒有限制復婚的次數,但頻繁的復婚離婚都會被鄰居八卦的,所以為了自己的名譽離婚需謹慎。
畢竟婚姻不是兒戲,當然對一些某些因為利益離婚再復婚的,只要觸及法律,要是願意折騰那麼也是會的。
二、復婚需要什麼材料?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不收費。
三、復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填寫宣告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因此,復婚同樣可享受婚假。但是,根據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為晚婚,因此,復婚的不能享受晚婚待遇,也即不享受晚婚所增加的假期天數。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離婚復婚會復幾次?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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