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遺囑影印紙算原件嗎?

擁有遺囑影印紙算原件嗎?

一、擁有遺囑影印紙算原件嗎?

不算。1、遺囑原件丟失,無法與原件核對的情況下,遺囑影印件不能單獨作為分配遺產的依據,如果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可以作為分配遺產的依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八十七條 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稽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為原件、原物,複製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係。

二、自己寫遺囑怎樣才會產生法律效力

實際中,自己寫遺囑要滿足以下要求:

1、由遺囑人親筆撰寫

即完全表達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偽造、篡改的內容,字跡清楚,意思表示準確明瞭。

2、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為辯明遺囑人書寫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辨明遺囑的真實性,以及便於出現多份遺囑,判斷哪個遺囑是最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那麼寫明具體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遺囑人親筆簽名

經遺囑人簽名後,即表示遺囑為何人所立,否則,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為無效。

另外,如果前後準備了多份遺囑,確定最終的遺囑後,可以去做公證。雖然遺囑有效即不需要公證,但是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他形式的遺囑。

並且,公證遺囑沒有期限限制,如果沒有其他新的公證遺囑,該遺囑會一直有效。所以,已經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去做公證。

三、影印件能否作為證據

1.不可以。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

2.在民事訴訟中提交原件,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3.證據材料為影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遺囑如果只有影印件沒有原件是不能作為證據證明遺囑的真實性的,需要有其他的證據佐證,遺囑有效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由遺囑人親筆撰寫,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遺囑人親筆簽名,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