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防出軌簽訂的夫妻忠誠協議有效嗎
為防止出軌而簽訂的夫妻忠誠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
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二、違法夫妻忠實義務的法律責任有嗎
違法夫妻忠實義務有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1043條規定: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夫妻之間的忠實,主要是指夫妻之間的專一性生活、不為婚外性生活的義務。
廣義上講,忠實義務還包括不得惡意遺棄配偶以及不得為第三人的利益而犧牲、損害配偶的利益。
但是,夫妻間的忠實義務要靠人們的自覺性和良好的道德水平自由約束。
婚姻法規定的忠實義務不能直接作為懲罰和賠償的標準和依據。
違反忠實義務的行為有很多,包括通姦、重婚、同居、遺棄等等。
針對不同的行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因此,承擔的責任也不盡相同。
通姦的,一般由道德機制約束,法律不予強制規定;
有同居、重婚行為的,可以直接依據相關法律要求賠償,觸犯刑法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典》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忠誠協議是雙真實意思表示;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忠誠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違反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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