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

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

一、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

1、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2、離婚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撫養費。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二、起訴要撫養費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1、起訴要撫養費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原告的身份證明。

原告的身份證明,用以證明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除了原告的身份證明外,還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1)親子關係的證明,證明其與被告的父母子女關係;

(2)撫養費支付數額及支付方式的證據,證明被告應當支付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和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

(3)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4)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2、若要起訴變更撫養費,我們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應證據主要是:

(1)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票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

(2)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稅證明、工資條等證據。只有通過上述證據,我們才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

男女雙方離婚的時候,若是孩子還沒有成年,那麼離婚後沒有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通常需要履行撫養費的支付義務。且有支付義務的一方,不得以離婚多年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若是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當然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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