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禮金怎麼存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禮金怎麼存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一、結婚禮金怎麼存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不管怎麼存禮金都不是共同財產,彩禮是對女方父母贈送的,一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女方父母收受彩禮後在婚後贈送給女方的,可以認定為婚姻共同財產,但表明只贈送給女方的除外。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彩禮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男女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按照民間習俗向對方給付的彩禮,應當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應當屬於個人財產,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約定彩禮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的彩禮應當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約定為共同財產的,才能算共同財產。

二、哪些財產不能算做是結婚禮金?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從法律角度審視彩禮給付的目的,不難發現彩禮的目的,是彩禮予以返還的一個基本條件。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蘊含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舊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司法解釋規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

禮金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歸屬視具體情況而定,彩禮是古代遺留下來的一種風俗習慣,根據彩禮的目的性,有五種情況不能作為彩禮,男方或其近親屬為了取悅對方所贈的財產,雙方在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贈的財產,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的財產都不能作為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