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傳喚兒童嗎?

一、派出所可以傳喚兒童嗎?

派出所可以傳喚兒童嗎?

派出所可以傳喚兒童,但是未成年需要大人在場陪同且卡要求在家裡詢問,如果沒有做到,公安的行為就是違法。對於違反治安管理或者觸犯刑法的嫌疑人,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是可以進行傳喚的。對於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傳喚和詢問,應通知監護人全程在場。如果已滿十六週歲的,則不需要通知監護人在場。

法律連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四條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被詢問人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應當准許;必要時,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詢問人自行書寫。詢問不滿十六週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傳喚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二、傳喚的方式有哪三種?

1、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過程中,可以依傳傳喚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一般根據規定視情可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2、是行為人有違反治安行為嫌疑的,公安機關可以傳喚,如果行為人拒絕傳喚,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即強行帶至公安機關;

3、行為人有其他行政違法(除治安管理處罰法)嫌疑的,公安機關可以傳喚,但不可強制傳喚。

因此,派出所因為工作的需要可以對未成年的兒童進行傳呼,但是一定要有兒童的監護人在場,不然派出所自己就存在違法行為。被傳呼的兒童的監護人也要積極配合派出所的相關辦理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