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轉賬用現金嫖娼會被拘留嗎?

一、沒有轉賬用現金嫖娼會被拘留嗎

沒有轉賬用現金嫖娼會被拘留嗎?

一般來說沒有被抓現行就不會被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搜尋 第四條 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賣淫嫖娼的相關法規

根據《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條 傳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 特定單位的人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處理規定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嫖娼是違法的,一旦被抓到是要通知家人來派出所處理的,並且嫖娼的人會被罰款外加行政拘留。並且嫖娼還會破壞夫妻間的感情,極為容易染上一些性病,對自己造成一生的痛,千萬不要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