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4條補充的內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24條補充的內容有哪些


在當代法治社會的家庭婚姻中,夫妻雙方依照法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人,他們不僅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各自獨立的個人合法權益。絕大多數人都能遵守法律的要求和社會道德主流倡導的正常婚姻觀念,實行合理合法的婚姻行為,可也有少數人的婚姻觀念存在著不正確、不合理的地方,因此相關法律會最初補充明確規定。今天小編就說一說新婚姻法24條補充的內容有哪些。


1、補充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於2月28日釋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同時下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適用。這個訊息瞬間被刷屏,也說明許多人關心人民法院如何裁判夫妻共同債務問題。《補充規定》專門為“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出生”,補充增加了兩款,分別規定對於虛假的債務、因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債權的,不予支援。

2、解釋說明

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借債時,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情形除外。其最大問題是僅關注了債務產生的時間,卻忽視了借款目的和借款用途,以致於只要債權人證明其債權發生在債務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幾乎都能被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十四條堵住了債務人夫妻串通逃債之路,卻產生了新的漏洞,債務人的配偶或原配偶可能被拖進鉅額債務的深井。在有的基層法院,凡涉及夫妻一方名義借款的案件,90%以上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此《補充規定》對於引導公眾明瞭虛假債務、違法犯罪所負債務不受司法保護,也有作用。

綜上所述解答了新婚姻法24條補充的內容有哪些,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對債務人配偶及其家庭的責任要求是非常高的,對借貸人也是非常寬容的,而且對債權人是非常善意的。因此,想要平衡債權人利益和保護債務人的利益尤其是債務人的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仍需要更加全面、深入、客觀地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