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定婚齡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法定婚齡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未到法定婚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