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學需要結婚證嗎?

孩子入學需要結婚證嗎?

一、 孩子入學需要結婚證嗎?

孩子入學不需要結婚證,但各省市可能因辦學條件不同,入學條件也有不同。年齡方面,根據往年國小入學政策,規定結合實際,生源較少的地段應該招收六週歲兒童入學,保證六週歲三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個別生源較多的地段,經當地區教育局的批准,可以進行適當的控制,但必須保證六週歲六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對於外地戶口,可以憑藉戶口本,暫住證,身份證完成入學。

二、國小一年級入學需要的材料

1) 從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中打印出來的學齡人口資訊採集表

2) 全家人的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3) 家庭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租房合同等原件、影印件)

4) 出生證明(原件、影印件)

5) 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如果孩子是非本市戶籍:

1) 從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中打印出來的學齡人口資訊採集表

2) 外省市在本地借讀證明原件(列印版)------ 到本地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

3) 監護人雙方在本地的暫住證(原件、影印件)

4) 監護人雙方在本地工作證明(原件、影印件)

5) 在本地的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正規的租房合同(原件、影印件)

6) 全家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7) 出生證明(原件、影印件)

8) 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以下情況的非本市戶籍孩子可享受按本市戶口對待:

1)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2) 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3) 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4) 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外省市戶籍的孩子如何開具借讀證明:

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持下列材料經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確認後開具在本地借讀證明: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地的暫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地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其中實際住所證明可以試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也可以是正規住房租賃合同;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原件和影印件),非農業戶口學生父母

4) 學生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原件和

影印件)

5) 學生全家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如果孩子是外國籍的

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且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本地(憑房屋產權證或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情況說明)。

因為入學是需要對學區的相關情況進行認定的,特別是不同地區所規定的條件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的教育部門或者學校的工作人員,並且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