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女方的賠償會是多少?

一、離婚對女方的賠償會是多少?

離婚對女方的賠償會是多少?

離婚補償的標準要考慮多方面因素,比如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在司法實踐中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只能提供儘可能有利的證據證明自己對家庭的付出,以此來請求更多的補償。

1、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

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夫妻分別財產制的限制。這種根據付出家務勞動的強度和時間、協助對方工作的多少來確定補償數額,實際上就是將家務勞動和協助工作的價值貨幣化。為此,可以將向市場購買同等工作量的家務勞動所需要的價格、僱用他人需要花費多少成本作為參考因素。

2、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

獲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有形的財產價值,如收入、購置的等,而且包括無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憑、專業職稱、尚未獲得利益的等。在確定補償數額時,既應考慮少付出義務的一方因而獲得的有形財產價值,更應考慮因之獲得的無形的可期待財產利益的價值。

二、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

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

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綜上所述,婚對女方進行賠償的情況是有的,但是要對方有錯誤或者對方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況進行賠償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