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一、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女方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感情已經破裂,就像是男方經常對女方實施家暴的,即便是男方不同意離婚,只要女方陳述的事實,有相關的證據進行支援,法院還是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感情已經破裂的情況下,可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