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多少錢?

去法院起訴離婚多少錢?


不管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還是去法院起訴離婚,對於當事人而言除了要符合離婚條件外,還要提交相應的材料,支付一定的費用。那其中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多少錢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去法院起訴離婚多少錢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麼的,要另行交費。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二、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適用哪種程式: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針對普通的離婚案件,也就是那種沒有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一般收費相對比較低,而要是涉及到了財產糾紛,那收費自然就會比較高。而這種情況下,建議最好聘請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看是否能夠爭取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