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子女;2.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年滿30週歲;5.有配偶者作為收養人,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收養,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還需要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