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嗎?

一、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嗎?

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嗎?

重婚罪是公訴和自訴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1、侮辱、誹謗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5、重婚案。

二、重婚罪犯罪構成特徵是什麼?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綜上所述,發生重婚犯罪,受害人可以自己收集犯罪證據線索去法院立案,這種案件是自訴也是公訴,如果受害人起訴,法院應當受理。而受害人自己沒有去起訴,其它人去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當做公訴案件處理,由檢察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