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頭遺囑能變更房產嗎

只有口頭遺囑能變更房產嗎

一、只有口頭遺囑能變更房產嗎?

只有口頭遺囑和難變更房產的,口頭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法律規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如果處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遺囑人經搶救而恢復了採用其他立遺囑的能力的,那麼該口頭遺囑即視為無效,應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遺囑。

(三)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有利害關係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係的人。

二、繼承房產過戶如何辦理?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總之,在只有口頭遺囑的情況下想要變更房產肯定不是那麼容易的,如果滿足了上述條件,通過見證人作證的情況下也能順利的完成對房產的變更。而且,有些人在情況緊急的時候所立的遺囑,可能忽略了這套房產還有其他共有產權人,這樣的話房子也沒辦法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