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有哪些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帶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3、親屬關係證明。
4、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宣告書公證。
5、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6、遺囑繼承的,應提供遺囑原件,並且遺囑要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程式規則》第18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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