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個孩子每年多少撫養費?

離婚一個孩子每年多少撫養費?

離婚之後,孩子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數額作出約定,當然同時還要約定的就包括了支付撫養費的方式。現實中大多數都是定期支付的,就包括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以及按年支付等等。那麼其中,離婚一個孩子每年多少撫養費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離婚一個孩子每年多少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撫養費的計算。經法律程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具體: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

1、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生活補貼及其他的收入。

2、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利潤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二、子女撫養費數額可否變更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

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上文中已經給出了介紹。此時需要結合家庭的具體情況來對撫養費進行計算,所以不同的家庭中計算出來的撫養費數額也是存在差異的。當然,就撫養義務來講因為是法定的,所以不能被免除,但現實中要是離婚夫妻協商一致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離婚之後也不支付撫養費,其實也是可以的,但這並不代表免除了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