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多個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離婚多個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離婚多個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協商,一般本著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處理,如果孩子較小,隨母親可能性大。如果是兩個子女,一般父母各撫養一個,孩子十週歲以上,隨父或隨母生活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不撫養孩子一方有探視權,同時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以實際收入的20%-30%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

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權的產生不管是有幾個孩子都需要由父母來進行協商的,同時也要考慮各自的能力來規定誰來撫養孩子,最主要的就是以孩子的利益為前提,一般孩子越小都會由女方來進行撫養,而對於大一點的孩子就會要據各自的意願來選擇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