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監護又撫養擁有什麼義務?

一、既監護又撫養擁有什麼義務

既監護又撫養擁有什麼義務?

監護人的職責是依法履行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保護其依法享有的權利,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因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被監護人有財產交由監護人代管的,應從被監護人的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應由監護人承擔。

撫養子女既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也是子女應享有的權利。父母對未成年人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免除,即使父母已離婚,對未成年人仍應履行撫養義務。但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條件的,在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是因為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的,父母也要根據需要和可能,負擔其生活需要或給予一定的幫助。

二、監護和撫養權的區別是什麼

夫妻離異之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為,父母對子女的親權、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但現實情況往往是,父母離異之後爭奪的是子女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因為,監護權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都擁有法定監護權。

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是自然權利,屬於親權的一部分,與由誰撫養沒有法律邏輯關係。也就是說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仍然對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