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

一、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

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

當事人可以自由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並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起訴撫養權要準備一份民事訴訟狀。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漢族,××市人,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漢族,××市,××公司職工,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兒×××由被告撫養。

由於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隨著小孩的生理髮育,×××亦感覺到不便與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於自己事業的發展,無暇顧及小孩的生活與學習不說,甚至有酗酒惡習,每每回到家便對女兒進行打罵,對小孩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費。變更撫養權後,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年×月×日

二、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綜上所述,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都是離婚中容易發生爭執的地方,雙方無法達成撫養權協議,只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去法院起訴。原告向法院提交訴訟狀及對自己爭取撫養權有利證據,等法院開庭。在訴訟狀中,提出撫養權歸自己的訴求,並用事實來證明。